释义 |
法律分析: 犯罪所得数额,是指犯罪分子通过实施盗窃行为而获得的非法利益的大小。这与盗窃犯罪数额可能完全重叠,也可能相去甚远。对此司法解释的解决方式是:(1)盗窃犯罪数额大于犯罪所得数额的情况。如张某从一住宅楼盗窃一辆价值6000元的摩托车,仅以3000元卖给他人。盗窃犯罪数额是6000元,而犯罪所得数额是3000元。此种情况下,应当以作为犯罪对象的公私财物的实际价格作为认定数额。(2)犯罪所得数额超过了犯罪数额的情况。如某甲窃得十条“苹果”牌男裤,价值2000元,以3000元出售。对于此种情况,1997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认为:“销赃数额高于按本解释计算的盗窃数额的,盗窃数额按销赃数额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