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体户开通社保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个体户社保怎么办理呢,由于个体户不供职于任何单位或公司,因此个体户社保需要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个体户办理社保时,要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并填写《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变更申请表》,提交给窗口人员即可办理。下文将详细为您介绍...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个体户社保办理所需资料有哪些的知识,跟着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个体户社保怎么办理 一、个体户社保办理所需材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制作《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另需携带以下材料: (1)《xx银行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承诺书》一份; (2)《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一式三份; (3)《xx银行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一式两份;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或其他有权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7)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8)xx银行核发的银行基本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其中各类证照应提供正本复印件。 除了上述材料,个体户办理社保还需要填写以下两张表格: (1)《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登记1) (2)《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持卡办事承诺书 二、个体户社保办理流程 1、携带上述申请材料; 2、到户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征收部门个人缴费窗口。 3、属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未参加医疗保险的18周岁以上居民的,应当持户口簿、《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保边缘救助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向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审查并提出意见后,报户口所在地区民政局审查。经审查同意的,由户口所在地区民政局统一到社保部门办理有关参保手续。 个体户如何给雇工办理社保 具有本市户口的城镇个体工商户雇主,在其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局参保,市外户口的城镇个体工商户雇主,在其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的社会保险局参保。城镇个体工商户雇工应随同雇主参保。对雇主因各种原因不具备参保条件的,具有本市户口的雇工应在其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局参保;市外户口的雇工应在雇主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的社会保险局参保。 以上就是律师为你介绍的关于个体户社保办理所需资料有哪些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唐永洪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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