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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扬州请律师打官司收费标准是什么,律师收费参考标准
释义
    一、扬州请律师打官司收费标准是什么,律师收费参考标准
    (一)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
    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的案件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案件类型实行市场调节价。
    (1)简单案件
    1、不涉及财产 1500-8000 元
    2、涉及财产按诉讼争议 标的额
    ≤1 万元 按民事不涉及财产案件标准执行
    >1 万元,≤10 万元 4.8-6.4%
    >10 万元,≤50 万元 4-4.8%
    >50 万元,≤100 万元 3.2-4%
    >100 万元,≤500 万元 2.4-3.2%
    >500 万元,≤1000 万元 1.6-2.4%
    >1000 万元,≤1 亿元 0.8-1.6%
    >1 亿元 0.5-1%
    (2)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不高于简单案件 5 倍标准执行
    (二)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1)简单案件
    1、不涉及财产 按民事简单案件不涉及财产标准执行
    2、涉及财产按诉讼争议标的额 按民事简单案件涉及财产标准执行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2)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按民事简单案件不高于 5 倍标准执行
    (三)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采取计时收费的 100-2000 元/小时。
    二、律师代理有哪几种方式可选择
    1、律师代理分为以下几种:
    (1)一般代理。依律师职业道德为当事人代理案件,维护当事人权利。一般为纠纷标的的3-5%。标的高的话也可以低于该比例。
    (2)风险代理。按胜诉金额或以得到的金额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费,或按减少的支付额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费,比例当然高于一般代理。
    (3)半风险代理。给一定的基本费用,其他的再按风险代理计算,当然就介于一般代理和风险代理的比例之间。
    2、注意:并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选择“风险代理”的方式,根据《律师收费服务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下列情形案件不能实行风险代理: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三、遇到纠纷需要处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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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1:4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