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证明有劳动关系 |
释义 |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其也是最能直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无论是发生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亦或是申请工伤认定等,均需要提供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就没办法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了吗?当然不是这样啦!那么要怎样证明呢? 一、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如何认定劳动关系成立?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提供什么证据证明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入职前: 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信息等。 入职后: 1.工作证、工作服、工作群、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2.工资单(表)、工资收入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住房公积金缴纳记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 3.上下班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及加班记录等; 4.工作记录单、本人代表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以及与客户业务记录等; 5.包含本人的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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