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务员可以去香港澳门吗 |
释义 | 是的,但需要上级部门批准。 根据国家公职人员因公出国管理工作制度 审批管理 1、市领导干部证照由市委组织部保管。因公出国的,按照市领导干部因公出国的程序审批。 2、政府工作人员、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市供水集团领导小组成员、市水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人员的证件、执照,由政工部门保管。除上述人员外,国有企业的上述公职人员由企业确定的具体责任部门保管。 3、因私人原因需要出国地,按照请假审批程序报批。经批准的因公出国申请,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向政治工程部门或者主管部门领取相应的出国证明。干部因个人原因提出离境申请时,应同时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期满应及时取消请假。 4、出国人员应当遵守外事纪律,未经批准不得拘留。 登记报告 1、新进入单位的干部职工,应及时填写《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登记表》进行备案管理,并报整治工程部或主管部门。政治、工程等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2、职务变动包括晋升、调动、退休等,由整治工程部门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3、注册人员发生重大信息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更新和报告。 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 关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解释如下: 一、《规定》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公务员以及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二、下列国家工作人员(下称“登记备案人员”)申请因私事出国(境)须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出国(境)的意见。 (一)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 (二)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县级以上金融机构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三)各部门、行业中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的人员。 如未属以上所列的国家工作人员,建议申请人出国(境)前向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咨询自己是否属于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