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返还三金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返还三金一般是指返还彩礼,在女方起诉离婚的情况下,如果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如果有以下情形的,法院会支持男方的请求: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如果经审理没有以上情形的,法院会认定女方不需返还彩礼。 男方给付给女方的彩礼实质上是男方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在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没有法定的返还情形,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法院会不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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