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伤住院伙食费补助根据人员不同标准也不同。伙食费补助标准如下: 1、国家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标准是100元/天; 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康复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统筹地区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百分之七十支付。按此规定应该是70元/天; 3、工伤职工在统筹地区内住院治疗工伤的,其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20元; 4、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治疗工伤的,应当选择普通公共通工具,凭据报销。住院前住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住院前和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住院前等待期(含路途)按实际发生的天数计算,一般不超过3天。 地区不同,各地的工伤住院生活费补助执行标准也不一样,大概的参考标准是50-70元/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