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严重职务犯罪会怎样 |
释义 | 一、职务犯罪新规定相关法条 1、第一条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 2、第二条对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减刑条件的案件,在办理时应当综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等因素。 3、第三条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认罪悔罪; (2)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3)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4)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4、第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1)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 (2)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3)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4)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较大贡献的。 5、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1)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 (4)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5)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6)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7)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严重职务犯罪会怎样 1、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3、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怎样预防职务犯罪 1、以两学一做活动的开展为引领,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党员干部要正确认识管党治党越来越严,反腐之剑越磨越利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要认清当前纠正和严肃查处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要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党员干部要加强自身修养,做好表率,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坚守做人、做事的底线,不越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规定的红线,不碰党纪国法的高压线。 2、党员干部要加强学习,要结合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和学习《准则》、《条例》等学习活动,切实履行职责,将监督执纪问责落到实处,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盯紧关键节点,积极适应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常态,用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通过大家身边的先进事迹,认识坚定理想信念及坚守共产党人精神的必要性,强化规矩意识,对于敢突破纪律,逾越规矩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纪律规矩的刚性约束,做到慎独慎微,防微杜渐,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3、不定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和家庭促廉专题教育讲座。可邀请专业人事为党员干部及其家属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相关知识讲授,通过列举部分职务犯罪案例,介绍职务犯罪的态势及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分析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预防税务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等方面,深刻阐述了职务犯罪的规定、种类和职务犯罪的危害性。辅以相关的犯罪警示教育片,能进一步加深学习效果。 4、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纵观走上犯罪道路的官员,无一不是从一瓶酒、一条烟、一件小礼物、一点小意思开始,进而胃口越来越大,以致欲壑难填,最终走上不归之路。但愿我们的党员干部能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思想意识,筑牢反腐防线,常吹家庭廉政风,管好家庭廉政账,让清廉成为自己和家人的守护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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