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养老金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比例 |
释义 | 养老金单位与个人缴费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个人与单位缴纳比例为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企业缴费额为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20%,职工个人缴费额为核定缴费基数的8%。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为核定缴费基数的18%。缴费基数以本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准,企业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高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收入核定缴费基数,但最高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资的300%。个体劳动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资以上至300%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费基数。 养老金缴费工资基数如下: 1、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份不计入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为缴费基数; 3、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 4、同一缴费年度内一年一定,中途不作变更。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企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额为核定的职工工资总额的20%,而职工个只需缴纳核定的缴费基数的8%即可。其中的缴费基数是指该地区参保缴纳社会保险规定的基本数额,一般以上年度该省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准。而对于城镇个体工商户、从事自由职业的人员和国企下岗职工等人员,以个人身份购买养老保险的,则以该省份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照18%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当然,这个缴纳的比例并不是固定的,有时也会有所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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