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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权转让如何缴税?
释义
    《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也就是说,股权转让所得纳税人需要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办理纳税申报。
    股权转让的纳税时间为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后的次月15日内。《办法》第二十条对何时作为股权转让行为发生时点进行了界定,主要包括六种情形: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享受股东权益的;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一、股权转让中如何避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第三条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第十九条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5)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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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22:5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