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敲诈勒索需要具备以下构件: 1、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3、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 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存在两个方面: 1、数额标准: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 2、次数标准: 多次敲诈勒索,多次是指2年内敲诈3次以上。 严重情节如下: 1、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2、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3、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4、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5、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