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的陪产假政策是多少天? |
释义 | 成都市产假陪产假分别为98天和20天,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不得扣发工资。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有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则增加哺乳时间。哺乳时间和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法律分析 成都市产假陪产假分别有98天和20天。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产假的相关待遇有: 1、工资待遇。女职工产假或者男方看护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标准工资的标准支付假期工资; 2、产前检查。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单位不应当以此为理由扣发工资; 3、产后哺乳假。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拓展延伸 成都陪产假政策的申请条件和福利待遇是怎样的? 成都陪产假政策的申请条件和福利待遇是根据《劳动法》和相关规定制定的。申请条件包括:1)合法劳动关系,即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配偶怀孕且符合生育政策;3)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福利待遇方面,陪产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资相等的待遇;享受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待遇;保留工作岗位,不受影响。此外,还可以享受陪产护理假、陪产护理津贴等福利待遇。具体的申请流程和福利待遇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单位和个人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用人单位或相关部门了解详细信息。 结语 成都市的产假和陪产假分别为98天和20天。在产假期间,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产假期间,女职工有权享受工资待遇、产前检查和产后哺乳假等相关福利待遇。对于陪产假,符合劳动法和相关规定的条件下,享受与正常工资相等的待遇,同时还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待遇,保留工作岗位。具体的申请流程和福利待遇可能因单位和个人情况而异,建议咨询用人单位或相关部门了解详细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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