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因此,在将房屋进行抵押时,一旦进行抵押登记,在债务人违约时,抵押权人随时可能对房屋主张行使抵押权。在将房产进行抵押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事项: 1、注意担保主债权的范围,是担保本金还是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一切费用。 2、注意费用的约定。既包含办理抵押登记时登记部门收取的税费,也包括借款人在债权存续期间收取的费用。 3、注意担保的面积。是全部房产面积进行抵押担保还是部分面积进行担保,直接关系到抵押人切身权益。 4、谨慎签订合同。出现纠纷后,合同将是解决纠纷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