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惕!山东潍坊安丘区有诈骗行为 |
释义 | 潍坊诈骗案件的立案标准根据涉案金额,分为金额较大、涉案金额巨大和金额特别大三类。金额在3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属于涉案金额较大,判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或缴纳处罚金。金额在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属于涉案金额巨大,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款。欺诈价值50万元以上为金额特别大,将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没收罚款或财产。 法律分析 山东潍坊的诈骗立案标准为涉案数额达到3000元以上一万元一下,为涉案金额较大。应当予以立案起诉。判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或者只需缴纳处罚金。涉案金额在是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属于涉案金额巨大或有其他重大情况下,应当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欺诈价值50万元以上为“金额特别大”或其他特殊重大情况,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没收罚款或财产。 拓展延伸 潍坊安丘区警方打击诈骗犯罪行动取得重要进展 潍坊安丘区警方在打击诈骗犯罪行动上取得了重要进展。根据最新的数据统计,自警方展开专项行动以来,已成功破获多起涉及诈骗的案件,抓获了一批犯罪嫌疑人。这些嫌疑人涉嫌利用电话、网络等方式实施诈骗活动,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警方通过深入调查、收集证据,成功摧毁了多个犯罪团伙,并追回了被骗走的资金。此次行动的成功,得益于警方的高度重视和全力配合,以及广大市民的积极举报和配合。潍坊安丘区警方将继续加强对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确保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结语 潍坊安丘区警方坚决打击诈骗犯罪行动取得重要进展,破获多起案件,抓获嫌疑人。警方通过深入调查、收集证据,成功摧毁犯罪团伙,追回被骗资金。此次行动得益于警方的高度重视和市民的积极举报,将继续加强对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确保社会安全与稳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