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买车后对方不依约办理过户的,买方可以发出书面催告,与卖方约定过户履行期限;买方也可以直接视作违约处理,由卖方承担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进行相应损失赔偿;或者采取起诉手段,如法院判决后卖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