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租赁期限内改变房屋用途是否需要同意?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和《物权法》,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租赁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能随意改变房屋用途,否则将侵犯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承租人有权拒绝出租人的要求,并索要相关经济赔偿。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对物的用途不受限制或者受限制的,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社会公共利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条:“物权人依法对其拥有的不动产、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五条:“物权人享有不动产、动产的使用权。使用权人有权要求排除妨碍使用、侵害使用权的行为。” 总之,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都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如有更改房屋用途的需要时,也需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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