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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余杭区残疾证怎么办理
释义
    一、余杭区残疾证怎么办理申请办理残疾人证的程序如下:
    1、申请与受理: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2张到户口所在地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并领取申请表格;镇(街道)残联受理后,应按规定进行一次性告知,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核对和初审;申请人应在镇(街道)残联的指导下如实填写申请表格,明确须鉴定的残疾类别(即申请鉴定的项目),同时由申请人在申请人栏签字确认。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2、残疾鉴定(评定):申请人应在镇(街道)残联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持粘贴申请人照片的申请表(即残疾评定表)及本人身份证、证照1张及相关病历等资料,于指定日期到指定的医院(肢体、听力、言语、视力类鉴定于每月20日上午到区第一人民医院,精神、智力类到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进行残疾鉴定,由指定医院的残疾鉴定医师根据鉴定结果填写评定表。
    3、审核、批准、备案:鉴定结论明确后,申请人将申请表递交区残联(区第一人民医院的鉴定项目,申请评定表格须当场递交;市第七医院的鉴定项目,申请评定表格由申请人的监护人送达临平望梅路5号区残联办证窗口,也可通过户口所在地镇街残联工作人员每月汇总后送达)。经区残联审核并录入相关数据库,经报杭州市残联批准及备案后,按评定结果予以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证件核发后,通过镇(街道)残联工作人员签领代发。
    二、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残疾人证有效期十年,期满可到批准残联免费换领,同时将原残疾人证交回。发证残联在新换领残疾人证的备注栏中注明换发信息,将回收的旧证统一销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残疾人证遗失,应及时报告批准残联,声明作废后可申请补发。第一次补发残疾人证的编号在原20位编号后加“B1”,第二次补发加“B2”,依次类推。同时,遗失的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残疾人证污损、影响正常使用的,可交回批准残联免费换领。换领残疾人证登记信息与原残疾人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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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21: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