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被记者拍照登报是否算侵犯肖像权 被记者拍照登报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不可避免地使用但不存在侮辱丑化等情形,不算侵犯肖像权。 2、其余情况属于侵犯肖像权,当事人可以要求记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二、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使用他人肖像的情形有哪些 1、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2、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3、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4、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5、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三、民法典肖像权侵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1、侵害肖像权责任构成的首要条件,是肖像使用。 2、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 3、无阻却违法事由而使用。 民法典将以营利为目的作为侵害肖像权构成要件进行了删除,这对于解决司法实践中除以营利为目的外的其他侵权类型,如擅自传播他人的裸照、擅自制作他人的肖像、在互联网上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照片等行为,提供了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