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钦州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钦州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1、通航建筑物无水、有水调试报告,通航建筑物实船试验报告; 2、申请文件(公函); 3、通航建筑物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文件; 4、枢纽和通航建筑物总平面布置图,立面图; 5、通航建筑物竣工验收结论;遗留问题整改后验收结论(如有); 6、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规定,如《船闸运行规程》及《船闸通航应急预案》; 7、当地航道管理机构出具的通航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通航尺度复核表; 8、航道管理机构认可的助航标志设置维护方案或航道管理机构出具的许可文件; 9、运行机构设立及运行人员配备材料; 10、运行管理人员上岗证书。 二、钦州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2014年12月28日主席令第17号) 第二十五条第四款:通航建筑物的运行应当适应船舶通行需要,运行方案应当经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同意并公布。 三、钦州通航建筑物运行方案审批在哪办理 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B区交通城管综合窗口—19号窗口。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