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是国企在职人员,朋友开独资公司要我出任监事人职务,只是挂名~可以吗? |
释义 | 挂名监事需承担法律责任,公司违法亦牵连监事。公司章程备案的监事有权利和责任,非仅挂名。《公司法》规定监事、董事等应忠实、勤勉,违反义务损害公司利益。 法律分析 挂名监事有过错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公司违法作为监事有没有股份,也会牵连。这个挂名监事是不被法律认可的,公司的监事就是监事,依据公司法设定的重要公司自治机关,写入公司章程备案,不会只是挂名没有责任的。扩展资料:2005年《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监事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一条【关联交易】: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第一百四十七条明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违反了这些义务就会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 拓展延伸 国企在职人员是否可以兼任朋友独资公司的挂名监事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企在职人员原则上是可以兼任朋友独资公司的挂名监事人的。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挂名监事人必须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不能仅仅是一个名义上的角色。挂名监事人应当了解并履行监事人的权利和责任,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监督工作,确保公司的合法运营。同时,挂名监事人还需要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职权或从事违法活动。因此,在接受朋友的邀请之前,国企在职人员应仔细考虑自身的职业道德、法律风险以及与国企的利益冲突等因素。在兼任挂名监事人之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结语 挂名监事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即使公司违法也会受到牵连。挂名监事不被法律认可,公司监事是重要的自治机关。根据公司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法律、公司章程,违反义务会损害公司利益。国企在职人员兼任挂名监事需履行职责和义务,参与公司决策和监督,维护公司利益,遵守法律法规。在接受邀请前,应慎重考虑职业道德、法律风险和利益冲突,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法律建议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五十八条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四节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八条 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使职权。 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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