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农村建房一方占用公共道路建房的问题? |
释义 | 农村建房占路违法,可向村委会或城建部门投诉。建房所留道路应有利于相邻权人和通行村民的需要。可以以相邻权受到侵害为由要求排除妨碍,向建设部门举报或提起诉讼。对于非法占用集体土地的情况,必须自行拆除,否则将受到处罚。相关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法律分析 农村建房占路是违法的,可以到村委会或城建部门投诉。 农村建房留路我国法律并未有明确规定,具体由当地的政府确定,但是去建房所留的道路应当有利于相邻权人以及其它通行的村民的生产生活的需要,为其通行提供必要的便利。可以以相邻权受到侵害为由要求排除妨碍.如果他违规的话,可以向建设部门举报。可以向建委。规划、土地管理等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等。公共道路大家都有正常使用的权利,对方的行为属于侵犯相邻权的行为,你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排除妨害。 如果占用的道路是集体土地的话,属于非法占用土地,必须自行拆除,拒不执行将由相关部门作出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第八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结语 农村建房占路违法,可向村委会或城建部门投诉。农村建房留路应有利于相邻权人和村民通行,可以以侵害相邻权为由要求排除妨碍。如对方违规,可向建设部门举报,投诉规划、土地管理等部门,或直接提起诉讼。公共道路使用权应受保护,侵犯相邻权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排除妨碍。对于占用集体土地,必须自行拆除,拒不执行将受处罚。法律依据包括《土地管理法》和《民法典》等。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停止施工并自行拆除,如不服处罚决定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二章 防沙治沙规划 第十条 防沙治沙实行统一规划。从事防沙治沙活动,以及在沙化土地范围内从事开发利用活动,必须遵循防沙治沙规划。 防沙治沙规划应当对遏制土地沙化扩展趋势,逐步减少沙化土地的时限、步骤、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将具体实施方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二章 防沙治沙规划 第十三条 防沙治沙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防沙治沙规划中确定的沙化土地用途,应当符合本级人民政府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因城市建设擅自填堵原有河道沟叉、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的,城市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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