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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清算的原因有哪些?
释义
    1、股东会决定解散公司,要停止经营,都需要经过股东会同意,也就是取得全体股东的一致意见,并且,最终应当出具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解散,是公司清算的主要原因之一。
    2、公司宣布破产倒闭,公司破产是指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抵债,财务呈现负数值的情况。因此,企业破产一般需要达到两个条件,即经营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公司一直亏本而且最终没钱还债。
    3、政府命令解散公司,一般情况下,公司有违法行为或者有危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出现时,政府才会要求解散。常见的情形有:抽逃和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公司注册时隐瞒相关信息,以及出租、伪造、出借营业执照等,以及其他违法行为。政府在要求公司解散时,常见的处理方法有:勒令关闭、停产、停办,吊销营业执照等。
    总的来说,不管清算组人员是公司内部人员还是某些特定的社会中介机构,都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如果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更换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的违法行为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公司注销后欠款该如何办
    公司注销后的欠款一般处理方法如下:
    1、由股东组成清算组清算或者人民法院进行清算;
    2、清算组依法清算债权债务,处理并分配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并依法在合法的期间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的财产在清偿有关债务前不应该分配给股东。
    一、公司的注销的原因如下:
    1、因破产而注销。公司还不起钱,由法院宣告破产而注销;
    2、因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3、因解散而注销。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或股东的请求,都可能解散。由此可见,公司的注销可能是被动的,也可以是主动的。作为公司的出资人,公司的股东完全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解散公司。
    二、公司收购股东股份的情况如下: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综上所述,对于公司注销债务是要进行清偿的,首先成立一个清算小组,然后进行债务清偿,法律上是有相关的规定的,但如果公司存在异常情况,比如偷税漏税、罚款等,注销费用就会有所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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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6: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