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司会因破产、解散进行清算。公司破产、解散时,为终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剥夺公司法人资格。《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