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准驾不符三年后去处理可以吗 |
释义 | 驾驶与准驾驶车辆不符+过三年之后没有处罚+就可以不处罚了驾驶与准驾车型车型不符,三年半后可以再处罚,只要没有处理完毕的违章就会一直保留档案;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驾驶证记十二分、扣留机动车、拘留驾驶人十五天以下并处警告或者罚款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第二节机动车驾驶人第十九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综上所述,准驾不符+三年+驾证已过期+未处理,打算不去处理,那么将面临罚款、扣分、吊销驾驶证等一系列处罚措施。此外,如果您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由于您的驾驶证已过期或准驾车型不符合,您将面临被认定为无证驾驶的风险,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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