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日喀则市拉孜县交通违章带什么材料进行处理 |
释义 | 交通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责任大小,根据路权和安全原则判定。需要带的材料包括车辆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身份证、现金和银行卡。违反行驶规定、让行规定、其他交通规则或交通安全原则都会影响事故责任的判定。 法律分析 需要带的材料如下: 1、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2、车辆驾驶人驾驶证原件; 3、车辆驾驶人身份证原件; 4、现金和银行卡。 交通违章行为在事故发生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主要是根据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来判定的,而路权原则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大小的根本原则。 (1)违反各行其道规定的; (2)违反让行规定的; (3)违反交通规则其他规定的; (4)违反交通安全原则的。 拓展延伸 日喀则市拉孜县交通违章如何申请处罚减免? 在日喀则市拉孜县,如果您发生了交通违章并希望申请处罚减免,您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首先,您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包括违章通知书、驾驶证、行驶证等。然后,您可以前往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填写处罚减免申请表,并提交所需的材料。在申请表中,您需要详细说明您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您的申请。交通管理部门将会审核您的申请,并根据情况作出相应的决定。如果您的申请获得批准,您可能会获得处罚金额的减免或其他处理方式。请注意,每个案件的处理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要求可以咨询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或相关法律机构。 结语 准备好车辆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身份证及现金银行卡等材料,按照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来判定交通违章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大小。在申请处罚减免时,前往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据,详细说明情况。交通管理部门将审核并作出决定,可能减免处罚金额或采取其他处理方式。具体申请流程和要求可咨询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或法律机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二条 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只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处罚的,缴纳罚款完毕后,应当立即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五)项情形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考试合格之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经审查认为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月将校车标牌的发放、变更、收回等信息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自取得校车标牌之日起,每月查询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核发校车标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月汇总辖区内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和交通事故等情况,通知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六十六条 校车标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向核发标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或者换领。申请时,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机动车行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审核,补发或者换发校车标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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