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的注意事项: (一)、如委托人需要保密要做出居间人的保密约定在签订居间合同时,若委托人要求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 (二)、支付报酬的条件只有当居间人促使合同成立时,居间人才能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三)、居间活动费用承担的问题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时,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来负责。 一、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和协议的区别有哪些 居间合同也叫中介合同。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不等于购房合同。二者的区别在于: 1.买卖合同只有少双方当事人,而居间合同是买卖双方以及居间人三方当事人。 2.买卖合同是买方与买方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协议,无论是签定合同或者购房款的支付均在双方之间完成;居间合同是居间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思表示代替委托人完成合同的履行,无需当事人自己完成。 3.房屋买卖居间协议仅表示有购房的意向,房屋买卖合同是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如果买卖合同没有签定,居间协议自然就解除了。 二、签订房产中介居间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房产中介居间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如下: 1、居间人资质的查核,双方的权利义务; 2、居间合同履行完标准(促成合同成立,还是牵线让买卖双方达成合同意向,或仅介绍买卖双方认识,或有其它协助义务); 3、居间人与委托人约定的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4、居间过程中出现的双方违约责任; 5、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造成居间不能,责任处理论; 6、居间费用的标准计算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