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写离婚起诉书有什么注意事项呢 |
释义 | 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的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一、要求子女赡养起诉状主要事项有 要求子女赡养起诉状应当写明以下事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名称、所在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的来源,证人姓名与其地址。 二、委托合同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委托合同纠纷的起诉状应当这样写: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3、原告的诉讼请求,还有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委托合同而产生纠纷的事实与理由必须写明白;4、有关委托合同纠纷的相关证据和其来源,还有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也应当如实提供。 三、经济纠纷欠款起诉状怎么写 经济纠纷欠款的起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3、原告请求被告偿还欠款的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有经济纠纷欠款的事实,还有被告应当偿还欠款的理由都必须写明白;4、原告应当提供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也应当提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