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肝硬化可被视为重大疾病,但免责条款需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十一条: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应当与保险标的的风险特征相适应。 2.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六条:对于合同中包含的免责条款,应当在条款中明示。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重大疾病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保险人就重大疾病保险标的的风险特征约定的免责条款应当合理。 根据上述法律,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应当与保险标的的风险特征相适应。肝硬化作为一种严重的疾病,可视为重大疾病之一。但具体而言,免责条款需根据保险合同的具体情况来考虑,需符合法律规定的合理性标准。 因此,肝硬化是否可以被作为重大疾病的免责条款需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