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国家规定职业女性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一段时间的,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实质上是生育保险待遇的一种,女职工在产后可以办理相应的报销手续,申领应得的生育津贴。一、生育津贴支付方式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二、生育津贴领取条件生育津贴男方领取条件:1、职工夫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2、职工夫妻符合国家法定生育条件;3、男职工配偶还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4、男职工配偶刚好是生育第一胎;5、男职工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的情形)满10个月以上。生育津贴女方领取条件: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三、生育津贴报销期限的规定1、产后3个月内把有关材料交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2、填写《xx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3、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4、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资金到公司帐后发给本人。综上所述,国家规定女职工应当在产后三个月内将有关生育津贴报销材料上交单位人力资源部,并在每个月的5日-25日报请社保申报。超过法定时间申请生育津贴报销,可能要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