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莞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注销办理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申请表》;(二)单位注销的相关文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三)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法律依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第九条 单位改制、合并、分立、重组、撤销、解散、破产的,应当自上述情况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公积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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