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相互保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通过相互保会员的每月缴纳的保费来形成。该资金来源的可靠性受多种因素影响,如会员数量、缴费率、理赔率等。但从法律角度来看,相互保的资金来源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保险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确保保险基金安全运作。”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保险机构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保证保险费用收入与保险责任的承担相适应。”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保险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保险资金会计核算制度,确保保险基金的安全、稳健运作。” 总结:重疾险相互保的资金来源具有一定的可靠性,但需要保险机构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保证保险费用收入与保险责任的承担相适应,并建立健全的保险资金会计核算制度,以确保保险基金的安全和稳健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