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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公司以未告知主动脉等疾病为由拒赔,是否合理?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法,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被保险人未告知的情况与本次索赔无关,保险公司不得以此为由拒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四条: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被保险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发现保险标的发生变化或者有新的情况产生的,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或者未及时通知的,保险人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保险义务可不承担保险责任。
    3.《保险合同法》第八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遵循诚信原则。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或者虚假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被保险人未告知的情况与本次索赔无关,保险公司不得以此为由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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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1:4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