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违停罚单超过十五天没交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一、行政处罚罚款缴纳方式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违章处理时间有限制吗 违章处理时间有限制。车辆违章被交警开具罚单的,必须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罚款,超过15天未交罚款的,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被监控拍到违章,网上查到违章的,要在机动车年审前处理完毕。处理违章不一定需要本人去,可以委托他人代缴罚款,当事人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不去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三、违章处理要交哪些费用 黄南处理违章要缴纳费用:罚款本身、迟延缴纳罚款产生的滞纳金等。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