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绝对权地役权是什么? |
释义 | 地役权是民法典中的绝对权,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使用或经营自己土地的权利。地役权合同生效后需登记,其效力适用于所有人,无需依赖义务人的行为。 法律分析 民法典中的地役权属于绝对权。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地役权合同约定的有关事项予以登记。地役权的主体一般不必通过义务人的作为即可实现自己的权利,其效力及于一切人。 拓展延伸 绝对权地役权的法律定义和适用范围 绝对权地役权是指土地所有权人对自己的土地享有的绝对支配权,包括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而将特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的一种权利形式。在法律上,绝对权地役权的定义主要涉及土地所有权人对土地的控制范围和对他人使用土地的限制。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租赁、土地抵押和土地转让等交易。绝对权地役权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中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具体操作中需要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 结语 绝对权地役权是土地所有权人享有的绝对支配权,包括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地役权合同生效后,应进行登记。地役权的主体无需依赖他人行为即可实现权利,其效力适用于所有人。绝对权地役权在不同法律体系中可能存在差异,操作时需遵守当地法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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