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拘留不去会通缉吗? |
释义 | 行政拘留不去,一般不会被通缉。 根据《行政处罚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决定书下既然已经发了,在法律上没有过时效一说了,作为行政违法人员,应当主动投案到拘留所接受拘留,如果在行政拘留前逃跑了,行政处罚决定不会过期,也不会自动撤销的,逃跑只会加重惩罚。建议早日投案自首,接受教育改造,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通缉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被通缉的人必须是犯罪嫌疑人; 2、该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 3、该犯罪嫌疑人确实在逃避法律责任而下落不明。 对具备上述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追捕。 一、涉案金额多少可以立案 涉案金额多少可以进行立案,具体如下: 1、各种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并不相同,如盗窃罪最低立案标准是一千元,诈骗罪的最低标准是三千元; 2、人身损害类的案件,即使没有任何经济利益受到损失,涉案金额为零也应该立案调查。 一、立案必须具备的条件: 1、根据犯罪事实的情节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案件依法应由本机关管辖; 3、经审查案件来源材料,确实存在犯罪事实。 二、立案材料的来源有: 1、单位和个人的报案、举报; 2、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报案、控告; 3、犯罪人的自首; 4、司法机关自行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 总而言之,涉案金额达到三千以上的,属于刑法中数额较大的情形,可以立案侦查,但通缉的需要满足其他的条件。通缉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被通缉的人必须是犯罪嫌疑人;该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该犯罪嫌疑人确实在逃避法律责任而下落不明。 二、网上通缉是否是法院判了才通缉 网上通缉不需要法院判了才通缉。网上通缉,一般是指公安机关对于在逃嫌疑人的追捕措施,法院是不适合使用的。所以对于发布通缉令,是不需要通过法院的。只要犯罪嫌疑人是刑事犯罪,犯罪的事实清楚,同时是在逃期间,公安机关就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的一些措施,追捕归案,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嫌疑人都可以在网上查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的发送范围,由签发通缉令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二百六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 通缉令的发送范围,由签发通缉令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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