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肇事逃逸我没损失可以报警吗 |
释义 | 对方肇事逃逸本人没损失的不能报警,如果没有造成任何损害后果,对方就不算肇事逃逸,满足以下条件才构成交通事故: 1、事故必须是发生在道路上的。 2、事故必须是因违章行为造成的。 3、事故必须要有损害后果。 4、当事人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 一、哪些情形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行为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3、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4、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5、行为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6、行为人离开事故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二、肇事逃逸不构成犯罪怎么处罚? 肇事逃逸不构成犯罪,处罚罚金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并拘留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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