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乌鲁木齐的城市供水哪里来 |
释义 | 乌鲁木齐的城市供水由市政工程管理局供应。 自来水水质检验标准如下: 1、色度:如果饮用水的色度大于15度,大多数人都会感到厌恶。标准规定饮用水的色度不应超过15度。 2、浊度:作为水样光学性质的表达,是衡量水质良好程度的最重要指标之一,也是评价水处理设备净化效率和评价水处理技术状态的重要基础。浊度的降低意味着水中的有机质。细菌。减少了病毒等微生物的含量,这不仅可以提高消毒效果,而且有利于减少卤化物有机物的产生。 3、气味和气味:水气味的产生主要是有机质的存在,这可能是由于生物活性增加或工业污染的表现。公共供水正常气味的变化可能是原水水质变化或水处理不足的信号。 4、肉眼可见物:主要是指存在于水中的颗粒或其他悬浮物质,可以用肉眼观察到。 5、余氯:余氯是指在水中加入氯消毒一段时间后,在水中留下的氯量。在水中具有持续杀菌能力,可防止供水管道自身污染,保证供水水质。 6、化学需氧量:指化学氧化剂氧化水中有机污染物所需的氧气量。化学耗氧量越高,水中的有机污染物就越多。水中的有机污染物主要来自生活污水或工业废水的排放。动植物腐烂分解后流入水中。 7、细菌总数:水中含有的细菌来自空气、土壤、污水、垃圾和动植物尸体。水中有各种各样的细菌,包括病原体。中国规定1ml水中的细菌总数不得超过100种。 8、总大肠菌群:是粪便污染的指标菌群。从中检测到的情况可以表明水中是否有粪便污染及其污染程度。在水净化过程中,经过消毒处理后,如果总大肠菌群指数能够满足饮用水标准的要求,则表明其他病原体也已基本被杀死。标准是在测试中不超过3/L。 9、耐热大肠菌群:它比大肠菌群更适合反映食物和动物粪便污染的程度,也是水粪便污染的指示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第五条 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政工程局)是本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市建设、环保、卫生、规划、水利、市容环卫和公安消防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城市供水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政工程局应当根据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会同规划等有关部门编制城市供水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优先保证城市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各项建设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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