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如果公安机关根据报案人员提供的信息经过初步调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使没有证据,也会立案侦查。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报案人的言词证据也是证据的一种。 法律客观: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 管辖 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 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