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施工投诉找哪个部门 |
释义 | 法律分析: 工程质量不合格可以向工程所属地的建设局,安监局,质监局等部门反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五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第五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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