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理的违约金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公司违约金一般不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就是合适的。根据《民法典》合同编,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增加。法院会综合考虑实际损失、合同履行情况、过错程度和预期利益等因素进行裁决。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特征,但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合同违约金通常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 法律分析 一、公司违约金一般多少合适? 公司违约金一般不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就是合适的。 1.但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30%,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如:双方约定违约金为2万元,但因违约实际给对方造成损失1万元,则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在1万元和1.3万元之间适当调整违约金金额。 2.《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编: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4.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属于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二、合同违约金的注意事项: 1.有关法规只规定了违约金一定比例范围。这需要通过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合同仲裁机关确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1项规定,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通用产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一般来讲,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为一定的比例范围。 2.《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3.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公司的合同当中基本上都会设有违约相关事宜的条款,一般为了防止对方不遵守约定而商量了用金钱赔偿的形式来限制,通常人认为违约金越高限制程度就会越大的想法是和法律相违背的,因为这种补偿性的规定只是为了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而不是侵害对方的财产。 结语 合同违约金的设定应当合理,一般不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为宜。如果违约金过高,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如果违约金过低,当事人可以请求适当增加。根据《民法典》规定,违约金应基于实际损失,并考虑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和预期利益等因素。违约金的设定应具有补偿性质,而非侵害对方财产。因此,在合同中设定合理的违约金条款是保障合同履行的重要措施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五十一条 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标的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并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当事人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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