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引进驰名商标认定应考虑哪些因素 |
释义 |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以及其他相关因素,但是驰名商标不一定要全部满足这些要素。 一、驰名商标的定义是什么? 对驰名商标的定义如下:驰名商标,是由国家商标局根据当事人申请,官方予以认可的一种在中国国内为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类型。驰名商标的认定因素包括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二、驰名商标特殊保护的立法规定是怎样的 驰名商标特殊保护的立法规定:驰名商标即知名度很高或较高。表现主要是通过一些证明材料证明,如社会公众的认知度、广告发布的范围和力度、商标使用的时间等。驰名商标的认定是以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等来判断的。 三、未注册驰名商标怎么来做司法认定 未注册商标也是可以成为驰名商标的,但进行司法认定应当考虑下列因素如下: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二、三、四款的规定,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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