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诉讼活动中有关法律文书可否使用电子签名?诉讼活动中有关法律文书可否使用电子签名不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民事活动中,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文书,是不适用电子签名的。在诉讼活动中,严谨的法律文书基本上还是沿袭传统的书面签字模式。需要签署正式法律文书时,当事人一般会把文件打印出来再进行盖章或手写签字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还规定以下三种情况是不适用电子签名: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这些都是不适用电子文书的情形。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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