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需要支付的抚养费用是多少? |
释义 | 女方承担抚养费的数额应根据她的收入情况来确定,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生活水平。离婚后,父母不同居的一方根据收入情况分为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两种情况。抚养权的分配原则是根据子女年龄和父母的条件进行判断,考虑子女的健康成长和保护子女的利益。如果抚养权分给了男方,女方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具体支付方式需根据当事人协商结果确定。 法律分析 一、女方承担抚养费需要多少钱 要根据女方的收入情况来判断。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二、抚养权的分配 1、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夫妻离婚之后,如果是抚养权分给了男方的,女方必须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如果不支付的或者恶意拖欠的法院可以对其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用其名下的财产来支付抚养费。具体怎么支付得看当事人协商的结果。 结语 离婚后,女方承担抚养费的数额应根据其收入情况来确定,考虑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可按月总收入的20%-30%计算;对于无固定收入的,可参照当年收入或同行业年平均收入来确定。抚养权的分配应根据子女年龄和父母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但始终以保护子女利益为前提。夫妻离婚后,支付抚养费的方式应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家庭保护第二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二十五条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二十一条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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