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你好,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抚养费比例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作为孩子的监护人,父母有义务提供孩子在成长期间所需的费用。这对父母来说是不可推卸的责任。即使父母离婚,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也需要支付抚养费。 根据你的情况来看,男方要支付的抚养费要根据以下的标准进行判断:孩子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真实生活标准。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不抚养方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所以,你可以参照具体司法解释规定来判断男方应支付的抚养费数额,如果男方不支付,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孩子是父母爱的结晶,即使已经离婚,也请不要忘记作为父母的责任。 [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第五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