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起诉我我该怎么办 |
释义 | 对方起诉离婚我该怎么办?我要怎么办? 被起诉离婚后,一般被起诉者是会收到传票的,此时就只能应诉了。 如果不同意离婚,那就在诉讼中提出不同意离婚的主张,并向法官提交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的有力证据,因为法官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般来说,如果是一方有强烈的意愿不想离婚的,且没有出现法定离婚的条件的,法院会裁定不予离婚。 我起诉离婚,但对方不出庭,我该怎么办 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的办法:法院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出庭通知书。若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债务纠纷起诉后,对方没钱还,我该怎么办 债务纠纷起诉后对方没钱还的处理方式如下:1、尽量协商解决,对方应当依照法院判决履行义务。2、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其可执行财产。3、如果对方确无偿还能力、无可执行财产,那么法院只能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即对方有偿还能力后再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债务纠纷起诉流程是什么债务纠纷起诉流程如下:1、准备起诉的材料,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2、确定管辖的法院或仲裁委: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则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3、在法院立案后缴纳诉讼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对方不睬法院传票我该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按期开庭或者继续开庭审理,对到庭的当事人诉讼请求、双方的诉辩理由以及已经提交的证据及其他诉讼材料进行审理后,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债务纠纷起诉后,对方没有钱偿还,我该怎么办? 债务纠纷起诉后对方没钱还的处理方式如下:1、尽量协商解决,对方应当依照法院判决履行义务。2、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其可执行财产。3、如果对方确无偿还能力、无可执行财产,那么法院只能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即对方有偿还能力后再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债务纠纷起诉流程是什么债务纠纷起诉流程如下:1、准备起诉的材料,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2、确定管辖的法院或仲裁委: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则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3、在法院立案后缴纳诉讼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王祖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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