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保险合同的生效条件 |
释义 | 第一、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对保险人,应为合法成立的保险公司;对投保人,应为成年人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方为有效。 第二、投保人和保险人成立保险合同的意思应当自愿真实。 无论是投保人还是保险人,任何一方采取了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或者一方重大误解,或者合同内容显失公平,都将影响该保险合同的效力,可能导致被撤销或变更。 第三、保险合同的内容应当合法。 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利益,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该保险合同将自始不产生法律效力。 第四、投保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第五、保险额度必须符合规定。 我国法律不承认超额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六、保险合同必须得到被保险人认可 他人投保的人身保险合同,如果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该合同必须经过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否则,该保险合同无效。 一、投保财产险后应注意的事项 (一)妥善保存各种保险凭证,并向单位或家人告知。投保要尽快将保险单复印一份交单位有关人员或家人保存,同时,保险单、保费发票及各种保险凭证,应存放在安全可靠处。 (二)保户有义务保护好保险财产安全。《保险法》第51条规定: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投保后,保护对自身财产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三)按时续交保费。《保险法》第14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因此,投保人一定要清楚保险合同中关于交付保险费和保险合同生效之间关系的规定。 (四)保险对象变化应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保险法》第52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这便于保险公司及时办理批改手续。否则,因保险对象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拒赔。 (五)保单内容变更,需申请批改合同内容。《保险法》第20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如被保险人可就保险期限、财产使用性质、保险人、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进行调整,并可追加险种。 二、家庭财产险包括哪些 (一)普通家庭财产保险 普通家庭财产保险是采取交纳保险费的方式,保险期限为一年,从保险人签发保单零时起,到保险期满24小时止。没有特殊原因,中途不得退保。保险期满后,所交纳的保险费不退还,继续保险需要重新办理保险手续。 (二)到期还本型家庭财产保险 它的承保范围和保险责任与普通家财险相同。到期还本型家庭财产保险具有灾害补偿和储蓄的双重性质。投保时,投保人交纳固定的保险储金,储金的利息转作保费,保险期满时,无论在保险期内是否发生赔付,保险储金均返还投保人。 (三)利率联动型家庭财产保险 随着物价指数的上涨和央行不断升息,人们对保险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利率联动型家庭财产保险应运而生。投保此类险种除拥有相应的保障责任外,如遇银行利率调整,随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同步、同幅调整,分段计息,无论是否发生保险赔偿,期满均可获得本金和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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