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的一、申请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③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④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⑤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二.受理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①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②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③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④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三、收费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四、审查1、公证审查,是公证处在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出具公证以前,对当事人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2、公证处应重点审查:①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③需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④需公证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鉴是否齐全,⑤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它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由其本人亲自申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