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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产几年失去继承权
释义
    遗产继承没有时间限制。
    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遗产继承案件时效的起止计算日期,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三年,最长时效从继承开始之日起不超过二十年。
    那么民法典继承编新规定有:
    1、扩大遗产范围,不再列举具体的遗产类别;
    2、新增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两种情形;
    3、新增继承人宽宥制度,以及特定情形下丧失继承权的继承人恢复继承权的制度;
    4、 代位继承人的范围扩大,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以代位继;
    5、新增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
    6、删除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
    7、新增遗产管理人制度,规定了遗产管理人的产生办法、职责以及权利等;
    8、明确收归国有的无人继承遗产只能用于公益事业;
    9、新增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以上就是民法典继承编新规定,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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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2 6:3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