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所失利益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
释义 | 财产所失权益包括侵害生命健康权导致的各种消极损害和侵害财产权造成的利益损失等,侵害生命健康权主要是指因为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力导致收入减少,如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 一、教师搜查学生书包或者是搜身侵犯的学生什么权利 老师搜学生的书包或者搜身涉嫌侵犯学生的人身权力。人身权利主要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人格尊严又包括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和隐私权等。老师搜查学生,没有破坏学生财产,不涉及侵害学生财产权。学生的人身权受到侵害时,可以寻求法律保护。学生的权利指学生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而拥有的一切正常权利。学生的权利包括以下两点: 1、受教育权。因为学生这个特殊的身份而拥有的特殊权利,学生的受教育权是学生最主要的权利; 2、学生的人身权。人身权是公民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内涵最为丰富的一项权利。 二、打人不赔钱怎么办 打人者不赔偿钱可以令其强制执行。行为人因为过错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应该承担侵权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该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为误工而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该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该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所以公民的身体权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因伤所实际产生的医疗相关费用及因伤导致的误工收入损失。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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