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死了社保不可以转给配偶。社保具有人身专属性,因此社保是不能转移的,但是社保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中的个人账户是可以继承的。如果职工没到退休年龄死亡,配偶只能够继承个人的余额部分,单位缴纳的那部分是公共部分,按照规定是不能够继承的,社会保险的各项报销权利也是不能够继承的。如果职工退休后死亡的,只能将账户余额取出由配偶和其他继承人继承,也可以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部分并领取丧葬抚恤费。 一般情况下,未达到退休年龄不能退出社保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如果个人死亡的话,社保账号可以由继承人办理注销。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